欢迎您来到福州市乡村振兴基金会官方网站!

信息公开

INFORMATION DISCLOSURE

党建活动

福州市乡村振兴基金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福州市乡村振兴基金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一、决策内容

“三重一大”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具体涵盖:

重大决策: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等;

重要干部任免:干部选拔、任免、奖惩及后备干部推荐等;

重大项目安排:重大基建项目、大额资产采购、重要技术改造等;

大额度资金使用:超预算资金支出、大额专项资金使用等。

二、决策原则

集体决策:必须经领导班子会议(如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不得以传阅、会签等代替;

民主决策: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充分听取意见;

科学决策:涉及专业事项需专家论证,涉及群众利益需征求意见或风险评估;

依法决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

三、决策程序

会前准备:提出议题:由分管领导或部门提出,明确承办部门;

调研论证:涉及专业事项需专家论证,涉及群众利益需公示或听证;

沟通协调:涉及多部门的议题需事先协调一致。

会议讨论:会议需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涉及本人利害关系需回避;

逐项讨论,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明确表态(同意、不同意、缓议)。

表决与决策:采取口头、举手、投票等方式表决,以超过应到会成员半数同意为通过;

会议记录需详细(议题、讨论情况、表决结果、执行责任人等),并存档。

决策执行:按分工落实,明确牵头负责人,执行情况定期汇报;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事项调整需重新履行决策程序。

四、监督与责任追究

公开与检查:除涉密事项外,决策情况需公开,接受纪检、审计监督;

责任追究:对未履行程序、擅自决策、执行不力等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本制度自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福州市乡村振兴基金会

2021  12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