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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省级慈善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学习情况报告

参加省级慈善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学习情况报告

 

市乡村振兴基金会并胡理事长: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举办省级慈善组织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要求,本基金会经研究同意林光、严兰燕两位同志参加省级慈善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学习,现将学习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24年9月25日下午-27日上午(周五)

2、培训地点:永泰县香米拉温泉酒店

3、培训对象:省级慈善组织负责人,确有需要可增加财务负责人或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人员

4、培训内容:①学习新修订的《慈善法》;②慈善组织财务相关内容;③税收优惠有关政策解读;④公开募捐、年度报告、信息公开、等级评估等慈善业务相关政策解读

5、培训形式:主要采取专题讲座形式

(1)《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报及注意事项》--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三级调研员 高芝琴

(2)《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省财政厅税政处二级调研员 高波

(3)《共建生态、慈善组织的协调创新》--省慈善总会名誉副会长 岑晓华

(4)《慈善组织财务合规建设》--北京工蚁坊 郭小华

(5)《慈善相关业务讲解》--省民政厅慈善促进事业处四级调研员 江泽

(6)《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新修改的《慈善法》、新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精神、研究部署有关工作》--省民政厅慈善促进事业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沈锦文

二、主要新政策、新法规摘要

1、新修改《慈善法》自2024年9月5日起实施,共有十三章125条。新增加内容:“非法组织”以捐赠财产或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公益活动;②慈善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③县级以上政府应当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范围内做好慈善及扶持发展和规范章程工作;④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慈善工作(以此类推);⑤....略,大家有空在群里阅读新的《慈善法》。

2、民政部发布修订后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大家有空在群里学习该 “办法”;

3、《慈善组织财务合规建设》有关内容(郭小华)已发在群里,供大家阅读;

4、《公益性组织免税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条款》、《如何确认捐赠物资的公允价值》、《基金会常见实务问题100问》、一张图厘清《非营利组织收支依据》等发在群里,供大家学习;

5、《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百度百科

6、《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已发在群里供大家学习。

三、培训的收获(体会)

短暂而又充实的1天半的省级慈善组织负责人培训学习,让我增长了知识,拓宽了视野,了解了政策,学到了法规,充分认识了慈善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增强了做好乡村全面振兴的决心和信心,收益匪浅,值得培训。

(该培训班没有举行开班仪式和培训总结)

 

培训人员:林光、严兰燕

2024年9月28日